高雄市不動產商業同業公會

關於公會ABOUT

公會章程
93.5.11.第13屆會員大會修訂通過
98.6.26.第18屆會員大會修訂通過
一、宗旨:

促進本會會員同業之友誼,切磋球藝,以達身心健康之正當休閒活動。

二、會員:

1.本會各會員公司負責人、會員代表暨本會顧問為原則。
2.本聯誼會設審查委員三人,由會長、副會長及前任會長擔任委員,凡非會員代表(協力廠商)申請加入本聯誼會者,須經會友推薦並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。
3.會員總數以八十人為限。

三、組織:

本聯誼會設會長一人、副會長一人,由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會員經二分之一以上通過選出擔任之,任期為一年(副會長則為次屆會長當然人選);另設總幹事各一人由會長在會員中遴聘擔任之(其任期與會長同)。
會長、副會長、總幹事職掌概訂如次:
會長:負責推動本聯誼會會務並主持本會各項活動。
副會長:輔助或代理行使會長職掌。
總幹事:協助會長執行辦理本會會務及比賽等活動,並掌理會費經費之收支等事宜。
敦請本會現任理事長及榮譽理事長為本聯誼會榮譽會長、常務理監事為聯誼會榮譽顧問,以示尊崇。

四、會費:

會員每人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,於每年七月份乙次繳付,如中途退會時,不予退費(如有超過二次例賽,會員仍未繳費者,以退會論)。所有會費均用於比賽獎品及聚餐之需(如有不足時由會長全額捐助之),會費收支明細表於每次例賽通知時,隨函列表公佈之。

五、比賽:

(一)本會每屆舉行十二次例賽,以每月第三週星期五舉行。(開球時間、球場、聚餐地點及成績表等另行專函通知)
(二)本屆預定賽程如下:

六、差點計算:

(一) 每屆開始新差點計算方式,依據上屆參賽總次數(總桿成績)減最高一次成績取總桿平均值減標準72桿為新差點(採四捨五入取整數,差點最高為30),如僅有二次成績,即以新會員計算差點。
(二) 例賽按差點調整表調整之(如附表)。
(三) 新參加會員(含上屆未達參賽三次之會員)均以新新貝利亞規則計算,並以三次平均成績計算差點,差點最高不得超過30。

七、計分方式:

(一) 例賽:凡參賽者可得二分。
第一名:加6分。
第二名:加5分。
第三名:加4分。
第四名:加3分。
第五名:加2分。
(二) 例賽成績如淨桿相同時,以差點少者為先,差點相同時以年長者為先。
(三) 年度積分總冠軍,如成績相同時以年長為先。
(四) 如比賽因故中斷,成績計算與否須視最後一組是否已完成比賽三分之二(12洞以上),若已完成,則成績列入比賽記錄。反之,則由會長宣佈延期比賽。。

八、獎勵辦法:

(一) 例賽:
  第一名獎金新台幣:叁仟元整
  第二名獎金新台幣:貳仟元整
  第三名獎金新台幣:壹仟伍佰元整
  第四名獎金新台幣:壹仟貳佰元整
  理事長獎(第五名)獎金新台幣:捌佰元整(本會理事長陸炤廷贊助八○○元×12個月)
  第六名獎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
  第七名獎金新台幣:柒佰元整
  第八名獎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(本聯誼會前任會長林英俊贊助五○○元×12個月)
  第廿九名獎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(本聯誼會前會長吳順明贊助五○○元×12個月)
  BB獎獎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
  跳躍獎(逢10.、15.、20.、25.…)獎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。
  最近距離獎:四洞,每洞獎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。(一桿進洞者不可重覆得獎)
  二桿近洞獎:二洞,每洞獎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。(以球場難度較低之前九洞、後九洞各選一洞)(以最接近洞為主,而非進洞)(不可重覆得獎)
  三桿近洞獎:二洞,每洞獎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。(以球場難度較低之前九洞、後九洞各選一洞)(以最接近洞為主,而非進洞)(不可重覆得獎)
  老鷹獎奬金新台幣:伍佰元整(一桿進洞者不可重覆得獎)
(二) 年度會長盃(111.6.17):獎品另訂。
(三) 總冠軍獎:年度總積分最高者得致贈水晶琉璃獎盃乙座及獎金新台幣:伍仟元整。
(四) 一桿進洞獎:˙限本會之比賽,每一會員樂捐新台幣壹仟元以示慶賀,得獎之會員應設宴款待全體會員,本會另以會長名義致送紀念獎牌乙座,俾資留念。
(五) 參加獎:新台幣伍佰元整(如超過開球時間,10分鐘以上報到者,則不予核發。)
(六) 全勤獎:新台幣叁仟元整(國外賽不列積分,全勤只限國內比賽,出國比賽不列全勤)。

九、其他:

(一) 會員個人邀請之來賓請事先報名。如有參加聚餐者請邀請人樂捐新台幣伍佰元整。(若事先未報名者,以排在最後一組為原則)
(二) 每次例賽之排組由上次例賽成績排名依次編排,如有缺席或遲到者,由後往前遞補。每屆最後一次例賽以年度積分前四名為同組。
(三) 每屆最後一次例賽(會長盃)以年度積分一至四名為同組、五至八名為同組。

十、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由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會員討論,經二分之一以上通過修訂之